(一)了解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处理方式。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审理,被告不出庭不影响案件继续进行。
(二)确认是否属于必须到庭情形。借款纠纷中的被告一般不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况,通常不会被拘传。只有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仍不到庭,法院才可能拘传。
(三)原告需充分准备证据。要收集能证明借款事实的材料,比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确保证据真实且形成完整链条,以便法院在被告缺席时依据证据裁判。
(四)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若法院判决原告胜诉,而被告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借款。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1.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