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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职权包括哪些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
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
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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