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起诉:撰写起诉状,明确被告、诉求和事实理由,收集环境损害监测报告、损失证明等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
(二)审理前准备:法院受理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答辩,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地点,组织证据交换。
(三)开庭审理:包含法庭调查,双方陈述事实、出示证据;法庭辩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意见。
(四)判决阶段:法院作出判决,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时间上诉进入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