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
单身证明的流程如下:
(1)首先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
居委会申请开具的未婚介绍信,然后到民政局的
婚姻登记处;
(2)填好的草拟的表格和证件都交给民政局办理单身证明的工作人员;
(3)工作人员会依据申请所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4)在申请人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之后,即可办理单身证明。
2、开单身证明需要本人携带有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区婚姻登记处(通常在民政局)直接开具。开单身证明要求是未婚,已
离婚,丧偶。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
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