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1996年您获得了二孩土地使用权证书,但在1998年被村里收回,这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或收回问题。在中国,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或收回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土地管理法》等。如果您认为村里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村里协商,了解收回土地的具体原因,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2. 行政复议或诉讼: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3. 法律援助:在诉讼过程中,如果需要法律援助,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获取专业法律服务。请注意,土地问题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地方政策,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同时,收集和保留好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备不时之需。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