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女方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另一方无需争取该房产权益。
(二)婚后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双方先自行协商分割方案,达成一致后按协商结果处理。
(三)协商不成,法院会参考双方对房屋的贡献、有无过错等情况判决。
(四)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可通过竞价,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并补偿对方。
(五)一方想要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评估,取得方补偿另一方。
(六)双方都不想要房屋所有权,可拍卖、变卖房屋,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