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受害人来说,若要获得合理误工费赔偿,应及时让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误工时间证明。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要留意定残日,以便准确计算误工时间。
(二)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需保留好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能证明实际收入减少的证据;无固定收入的,尽量收集近三年收入的相关凭证,如合同、发票等。若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可参考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