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杜绝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和法律意识。
(二)单位应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审计检查,及时发现和防范挪用资金行为。
(三)若发现有人挪用资金,应及时收集保存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报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单位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