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农业承包纠纷时,优先考虑与对方协商,双方心平气和地就争议问题交流,争取达成一致,这种方式最为便捷。
(二)若协商无法解决,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组织介入,利用他们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来促成和解。
(三)可以依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不想仲裁,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判决。
(五)在整个纠纷处理过程中,要注重收集合同、经营权证、往来文件等相关证据,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