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的规定,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可以认为,凡是以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为目的而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均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由于相关
法规禁止套取贷款转贷牟利,所以,行为主体一般会以
虚假的贷款理由或者贷款条件向金融机构
申请贷款。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本罪行为必须具有欺骗性质。在
行为人与金融机构负责人通谋,金融机构负责人知道真相仍然贷款给转贷牟利的行为人时,行为人的行为依然成立本罪(对金融机构负责人的行为视具体情形认定为违法发
放贷款罪或者其他
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