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接娃是正常行使探视权,男方不能因未付抚养费拒绝女方接娃。男方若想解决抚养费问题,应通过法律途径,不能私自剥夺女方探视权。
(二)女方面对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先和男方协商,要求其按约定或判决支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男方财产来支付抚养费。
(三)若女方接娃超出正常探视范围,影响孩子生活学习,男方先和女方沟通协商,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调整女方探视时间和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