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
债务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追偿方式: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
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
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
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