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遇到民事诉讼时,若不清楚管辖法院,先确定被告住所地,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若是合同纠纷,既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可以看合同履行地,向该地法院起诉。若有书面协议,按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但要注意不能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
(三)遇到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继承遗产纠纷,分别向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四)对于级别管辖,要根据案件性质和影响范围,判断应向哪一级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