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父母去世后,宅基地处理因子女情况而异。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子女可申请变更登记继续使用;非本村成员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但可继承地上房屋并基于“房地一体”使用至房屋自然毁损;有多个子女时,符合条件者获宅基地使用权,不符合者继承房屋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对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子女,向村集体申请变更登记后能继续使用宅基地,这保障了其居住权益。非本村成员虽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但地上房屋作为个人财产可继承,不过受“房地一体”原则限制,只能使用至房屋自然毁损且不能翻建、重建,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这维护了村集体对宅基地的管理和分配权。多个子女情况不同时,分别处理,既体现公平又合理利用资源。如果大家在宅基地继承等方面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