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家庭离婚时的债务分配需以区分债务性质为核心依据,不同性质的债务对应不同的承担规则。
1.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可由双方协商清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的债务,以及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2.若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个人债务常见情形包括一方婚前产生的债务、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形成的债务等。
3.判断债务性质是处理离婚债务分配的关键环节,需结合债务的实际用途、是否经双方共同确认等因素综合判定,以确保债务分配结果合理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