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执行阶段,及时向执行法院反映被执行人不还钱的情况,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财产等。法院有权力向相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相关单位需配合。
(二)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可要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三)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以此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