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孩子无人抚养时,应先尝试联系有负担能力的近亲属承担抚养责任,若无法实现则向民政部门求助,同时可申请社会救助,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调整监护人资格以保障孩子权益。
1.联系近亲属履行抚养义务。若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可要求其承担抚养责任;若有兄、姐且有负担能力,也可要求其履行扶养义务,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需求。
2.向民政部门寻求安置帮助。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反映孩子无人抚养的情况,民政部门可将孩子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教育和医疗保障。
3.申请社会救助。可通过社会救助途径获取支持,比如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等,以解决孩子的基本生活费用问题,确保孩子的生活得到必要保障。
4.申请调整监护人资格。若孩子存在法定监护人但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可由相关组织或个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另行指定合适的监护人,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