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探望方式和时间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以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还可因不利子女身心健康情形被中止和恢复。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行使,首先鼓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这样能充分考虑家庭实际情况。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介入判决,判决时会综合子女年龄、生活学习安排、父母实际情况和子女意愿等因素,以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法律未统一规定探望时长,实践中会有每周固定时段探望、节假日共同生活等灵活方式。若一方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中止探望,待不利情形消失后恢复。每个人遇到的情况可能不同,如果在探望权方面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