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想
离婚,有两种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和
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二人都有离婚意愿,可以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此时,需要夫妻二人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只有其中一方有离婚意愿,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此时,需要其中一方到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
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