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民事纠纷需要追诉,应及时关注诉讼时效,一般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
(二)若距离权利受损已接近二十年仍未解决,可在二十年期限内及时向法院申请延长,是否准许由法院根据情况决定。
(三)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要在四年的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
(四)遇到特殊情况时,需查看法律是否有其他时效规定,并按照规定的时效来进行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