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母亲无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两周岁以下孩子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可积极收集自己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居住条件等。
(二)若母亲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等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情况,父亲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等,请求直接抚养孩子。
(三)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协议由父亲直接抚养孩子,并签订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