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发生未构成伤残的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诊断证明、误工证明、车辆维修发票等,以便后续索赔。
(二)明确事故责任划分,可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责任比例。
(三)与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积极沟通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