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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之后债务要怎么还

破产之后债务应当清偿。个人申请破产后,可以认为其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此时可以从偿债能力的角度来分析债务问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拒绝偿还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永久无力偿债,债务人的个人财产只能用于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十三条,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新修订: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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