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个人独资企业破产,先以企业财产偿债,不足时投资人以个人其他财产偿还,若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则以家庭共有财产担责,债务按清算费用、职工权益、税款、其他债务顺序清偿,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五年内对存续债务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作为经营实体,破产时先以企业自身财产偿还债务。若企业财产不够,投资人需用个人其他财产清偿。若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家庭共有财产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债务清偿顺序有严格规定,先支付清算费用,保障清算工作顺利进行;再保障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维护职工权益;接着缴纳所欠税款,履行对国家的义务;最后清偿其他债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并非完全免责,五年内债权人提出偿债请求,原投资人仍需偿还。若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清偿等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