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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吗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吗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3 06:38:18 已帮助9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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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吗
在申报债权的时候,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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