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仍有机会夺回孩子的抚养权。当出现法定情形时,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抚养权,但若无法定理由或证据不足,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变更,以保障孩子生活的稳定性。
1.申请变更抚养权需符合法定情形。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若存在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行为、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2.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撑变更诉求。要收集能证明对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证据,比如对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记录、虐待行为的证明、患病或伤残无法继续抚养的医疗材料等,同时也要提供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来源、良好的居住环境、能给予孩子更多陪伴的证明等。
3.法院会依据孩子利益优先原则作出判断。若能证明对方存在法定情形且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若无正当理由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对方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变更抚养权,避免频繁变动影响孩子的生活和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