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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部属罪的主体与客体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军 官兵一致、平等相待的军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二)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指处于领导岗位的军 职人员,亦即行为人被害人之间存着职务上的隶属关系,前者是后者的领导。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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