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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证据是传来证据的吗

1、间接证据不一定是传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够完整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而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即经过转、述、传抄、复制的第二手以及第二手以下的证据,是传来证据,也叫“派生证据”或“衍生证据”。如证人从他人处得知案件事实的证言书证的副该、音像资料的复制品等都是。因此,间接证据有可能是原始证据,而不是传来证据。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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