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实施电信诈骗的人员,若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司法机关会在量刑时加重处罚,因为此类行为危害极大。
(二)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因其利用国家机关公信力,性质恶劣,量刑会加重。
(三)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作为犯罪主谋危害范围广,会面临更重的刑罚。
(四)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由于增加了侦查和追赃难度,量刑也会加重。
(五)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再次犯罪属于屡教不改,会从重处罚。
(六)诈骗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财物,侵害特殊群体权益,量刑会加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前款行为若符合上述加重情形,应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