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共有房一方欠债,需区分债务性质。共同债务可要求以共有房清偿,先执行其他共同财产,不足再执行共有房并保障另一方权益;个人债务只能就欠债方份额主张权利,执行时先确定份额再处置,另一方代偿可阻止执行并有权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夫妻债务性质不同处理方式不同。当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用夫妻共有房偿债,但法院会先执行其他共同财产,确保在执行共有房时保障另一方基本权益。若为一方个人债务,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债权人仅能对欠债方在共有房中的份额行使权利。法院执行时,会通过协商或评估来确定欠债方份额,再进行拍卖、变卖等操作。若另一方代偿债务,既维护了自身居住权益,也避免了房屋被执行,之后可向欠债方追偿。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