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交通事故专题 > 交通保险索赔专题 > 哪些情形车辆强制险保险人会免责

哪些情形车辆强制险保险人会免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2-2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