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
数额较大或存有风险的借款,应履行
担保和
抵押手续,要求
借款人提供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为其担保,或要求借款人以存单、债券、
机动车、房产等
个人财产作为
抵押物,并都应订立书面借贷协议。有些财产抵押,还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这样,借款人一旦出现无法偿还
债务的情况,可以向保
证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
2.按照《
民法典》规定,
出借人向人
民法院申请债权保护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如借款期满后又经过2年,出借人不能证实期间曾经
催收过的,法律不予保护。为了防止
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
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还款期限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
起诉权,更重要的是继续拥有
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