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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审核的话需不需要提供软件

软件著作权登记具体流程:
准备材料:
1)软件源程序一份。一般按照源程序的前30页和后30页提供,而且源程序的作者应该是著作权人,源程序中的日期须在开发完成日期之前,源程序当中的名称必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保持一致。
2)文档一份。如操作手册、用户手册、 使用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等等,任选其中一种。文档中的日期应在软件开发完成的日期之前,文档中若有图片出现,须提供使用该图片的证明材料即可。
3)加盖公章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表》
4)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软件著作权申请登记的程序:
1、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发布以后(1991年5月24日)发表的。
2、软件著作权人申请登记时,应先到省版权局购买规定填写的各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
3、按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原件鉴别材料。
4、按规定交纳登记费。
5、初审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收到申请人的全部表格材料之日起计算。
6、初审是著作权方面的审查,而不是软件登记的实质审核。
需按要求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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