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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吗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吗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2024-03-05 15:16:38 已帮助20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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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吗
1、非法拘禁,并不是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 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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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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