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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债权生效要件

质押债权生效要件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6 05:47:24 已帮助27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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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债权生效要件
质押债权生效要件如下:债权须合法有效成为质押标的合同债权应当是合法有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权。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不具转让性的合同债权主要包括: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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