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合同签订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经销合同自始无效,签订前需核实对方是否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二)核实合同是否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经销合同无效,签订时需确保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伪装行为。
(三)检查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销售国家禁止流通物品的经销合同无效,签订前需确认经销商品属于允许流通范围。
(四)确认合同是否违背公序良俗。违背社会公共道德或一般伦理的经销合同无效,签订时需判断交易内容是否符合普遍道德准则。
(五)警惕恶意串通行为。经销商与供应商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经销合同无效,若发现此类情形,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1.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