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为配偶一方的过错而给他方造成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在
离婚时,有过错的一方应对受害方的损害予以
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1.物质
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
重婚、与他人
同居期间将
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
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2.关于
精神损害赔偿,其赔偿数额的确定,需由
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和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来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