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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后可否进行反担保

财产保全后可否进行反担保
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 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2024-02-29 21:40:21 已帮助14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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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后可否进行反担保
1、可以的。被申请人的财产被保全后,被申请人可以提供担保,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也可以申请复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保全错误补救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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