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适用范围,在自然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利受非法侵害,或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永久性灭失或毁损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二)及时收集证据,准备医疗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能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及两者因果关系,体现精神痛苦的材料。
(三)确定赔偿数额,综合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具体情节,侵权后果、获利情况、承担责任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四)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及具体金额,并说明事实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