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协议已生效,也就是办理完离婚登记,除非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不然不能撤销,所以要撤销需收集相关欺诈、胁迫的证据。
(二)协议内容合法且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时,若想撤销较难,要仔细审查协议签订过程是否存在隐藏的可撤销因素,如是否存在重大误解等。
(三)已履行主要义务的情况下,如财产分割完成、子女抚养权确定并实际履行,想撤销需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可从协议签订时的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方面收集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