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能否将夫妻二人一同起诉,关键在于确定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或者是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可将夫妻二人一同起诉。
(二)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起诉时,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