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与本
担保的区别:
1、对象不同。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
担保人对被担保人(
债务人)的
追偿权。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
2、概念不同。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
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
清偿债务人的
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
3、方式不同。反担保只有保证、
抵押、
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
定金排斥在外。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留置和定金是包含在担保方式之中的。
4、
当事人不同。
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