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明确原告的诉求、事实理由,仔细审查起诉状与证据材料。
(二)准备答辩状,对原告主张进行反驳或承认部分事实,提出合理抗辩理由,像已还款、利息过高、诉讼时效已过等情况。
(三)收集有利证据,例如还款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此支持答辩观点。
(四)按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庭审,遵守庭审纪律,在法庭清晰准确陈述观点和理由,积极回应法官与对方提问。
(五)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