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音能作为
证据在法庭上使用。录音属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大证据类型之一的“视听资料”,能够作为证据使用,只是证据和证明力不是同一个法律概念,证据是一种资格,证明力是一种结果和作用,证据未必能够证明待证目的,包括
录音证据在内的所有证据都应当具备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
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