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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前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理财产公证需要的证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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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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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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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议书草稿,若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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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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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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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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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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