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母亲有法定不宜抚养情形时,可由父亲抚养。母亲应注意自身健康及履行抚养义务情况,父亲若发现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抚养权。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双方可提供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的证明,如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证据。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父母应与子女充分沟通,了解其想法,但不能强迫子女表达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