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案件类型
先确定是财产类侵权案件还是非财产类侵权案件,以便准确计算立案费用。
(二)计算费用
1.财产类侵权案件按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交纳,如不超1万元每件50元,1万-10万部分按2.5%等。
2.非财产类侵权案件如名誉权纠纷每件交100-5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超5万元,超5万至10万部分按1%,超10万部分按0.5%交纳。
(三)了解费用承担规则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简易程序或调解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
(四)申请缓减免交
经济困难的原告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