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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欠条以子女的名义起诉可以吗

母亲的欠条不能以子女的名义起诉。如果母亲无诉讼行为能力,子女可以作为母亲的法定代理人以母亲的名义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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