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离婚的净身出户是什么意思

离婚的净身出户是什么意思

1、净身出户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而是一个民间的说法。一般是指在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时不能分到任何的夫妻的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净身”出户。
2、然而,如果不是双方自愿,按照我国《民法典》来讲,一方的这类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有人认为,只要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就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其实这不是正确的解释,过错如达到法定条件,经确认后,只会判决承担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而非剥夺所有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
要想达到净身出户的法律效果,一是通过双方在婚内签订协议,明确协议的分配方案,明确财产归一方所有,二是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时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全部所有,另一方不分割任何财产,否则,法律上并不会判决任何一方净身出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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