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明确债务性质。仔细核实信用卡消费用途,若用于个人事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为个人债务,持卡人独自偿还。
(二)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则属于共同债务。
(三)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先协商清偿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分担比例,一般平均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